浦口勞動保障網
篇一:南京市民卡辦理事項,網點及申請表
【南京市市民卡辦理規定暫行)】
南京市民卡是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授權發放,用於識別個人身份、辦理個人相關社會事務、享受公共服務、進行電子支付,可以在全市多領域應用的智能型集成電路卡。 該卡整合社會保障卡、金陵通卡和銀行卡功能。市民可根據需要到指定地點按照功能應用提供部門規定開通全部或部分功能,並遵守相應使用規定。
一、申領南京市戶籍和其它需在本市辦理社會保障業務的人員,由本人或單位)向市民卡服務中心或戶籍單位)所在地的區、街道卡服務網點申辦。一人一卡,限本人使用。申領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港澳通行證、軍官證等有效證件及其復印件,填寫《南京市民卡申請書》。用人單位統一申辦的,經辦人須持勞動保障證副本或單位介紹信,提供申領人員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填寫《南京市民卡批量開卡申請書》。首次申領工本費20元/張(低保人員首次申領免費)。自通知領卡時間之日起六個月內,市民須到指定網點領取市民卡,逾期不領將統一銷毀。
二、應用市民領卡時已開通社會保障功能,可作為身份識別電子憑證,辦理個人相關事務和公共應用服務,實現社會保障等政府社會管理和服務應用;市民如使用銀行賬戶,需由持卡人按相關銀行規定辦理銀行賬戶激活手續;市民如需開通金陵通服務,需由持卡人本人攜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地點按規定辦理開通手續,充值後激活電子錢包。電子錢包充值後,可在公共交通、醫療衛生、文化教育、園林旅遊、傳媒出版、市政公用、廣電、稅務和日常生
三、密碼 活消費服務等領域應用。持卡人領卡後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持卡辦理社會保障業務可啟用密碼,電子錢包無密碼,銀行賬戶按銀行規定使用密碼。設置、修改、重置密碼按各應用提供部門規定辦理。
四、查詢持卡人可通過市民卡管理服務機構指定的服務熱線、自助查詢設備、網站、短信平臺或其它相關查詢途徑查詢規
定信息。
五、卡充值、退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