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東社會勞動保障網
篇一:東柳街道社保年檢表格及須知
寧波市江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年檢審)須知
一、在江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應在每年1-5月份到江東區各街道勞動保障監察中隊辦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年檢審)手續江東區年檢工作與寧波市勞動保障局同期進行)。
二、用人單位在每年1-5月份向江東區各街道勞動保障監察中隊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年檢審)資料: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原件;4、最近一個月銀行代繳扣費回單蓋公章);5、上年度12月份一個月)全體員工工資表復印件蓋公章)。
三、一)企業基本情況與社會保險登記內容不符的,到區社保所辦理變更手續。
二)《社會保障登記證》滿四年的單位請持證到區社保所辦理換證手續。 三)沒有辦過社保登記證的,請攜帶1、企業營業執照或單位成立批文、證明;2、組織機構代碼證;3、地稅稅務登記證;4、地稅委托銀行劃款協議沒有辦理過地稅委托銀行劃款協議的,請到江東區地方稅務局辦理福明路511號);5、銀行開戶許可證;6、法人代表身份證以上6種證件都需帶復印件)於每月的1日至20日到區社保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江東區社保所地址:江東區興寧路456號東方商務中心3樓火車東站對面東方商務中心),聯系電話:87811379。
四、用人單位領取年檢表後,按照年檢的內容認真對照勞動法律法規,開展自檢,發現問題自行整改,並在此基礎上認真、完整、如實填寫年檢表一式二份)。表中勞動用工的“其他人員”是指在本單位學習在校未畢業的學生,聘用與外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各類人員和退休人員。“實行綜合工時制人數”“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數”是指經過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過的人數。
五、對參加書面審查的用人單位將上報省、市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對不按規定參加年檢的用人單位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列入勞動監察重點單位,並在企業或法人評先和企業資質升級等過程中,勞動行政部門不予以推薦。情況嚴重的,將作為我區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障失信企業上報,並在社會媒體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