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登記證
篇一:勞動保障年審指南(1)
辦理2014年度勞動保障年審指南
勞動保障年審制度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按年度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一項措施。根據國傢關於用人單位均要實行勞動保障年審的有關規定,花都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地駐穗單位、私營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及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含財政撥款)、社會團體中有招收工人的用人單位均需進行年審。
一、勞動保障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年檢方式
一)國有企業、區屬集體企業等用人單位的勞動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年檢工作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辦理;
二)各鎮街)勞動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年檢工作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鎮(街)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本轄區內其它用人單位的勞動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年檢收取資料及初審工作。
三)新建用人單位,應自領取法人登記證之日起30日內,到地稅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登記,並在次日起30天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並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勞動保障年審申報,核發《勞動保障年審登記證》。在年審期間領取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本年度無需再進行年檢。
四)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請從速辦理繳費登記和社會保險登記並按上述要求辦理勞動保障年審。
二、勞動保障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年檢地點及時間 一)送審地點:
全區勞動保障年審經辦機構表
2015年3月1日至7月31日。
三、辦理勞動年審和社保登記證年檢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一)提供給勞動保障部門留存的資料
1、按要求填寫好“勞動保障年審綜合情況表”一式二份);
2、《營業執照》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