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合同風險
篇一:新勞動合同法給企業帶來的風險與挑戰
新勞動合同法給企業帶來的風險與挑戰
企業必須敏銳地感知外部環境的變化,理智地思考風險與機會。外部求適應:適應市場,適應客戶,適應社會;內部求活力:創新機制,保持活力,謀求發展。這是當今中國企業無法回避的課題。
從2008年來看,給中國企業帶來最大的外部環境變化是一部已經實施的新的企業勞動合同法。與以往實施的法律相比,新勞動合同法在適用范圍、員工參與企業規章制度決策、使用期、事實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裁員、經濟補償金等諸多方面,都作瞭更為嚴格的法律規范。
這部以保護勞動者為立法意圖的法律,在起草階段,就廣泛被關註,褒貶不一。但有一點是肯定無疑的,這就是它對置身於中國的所有企業都會產生極大的影響。這種影響既有短期的,更有長遠的,最直接的和最顯現的短期影響可能是:
第一,新勞動合同法會直接增加企業的勞動力成本。在招聘和甄選環節,企業會更加審慎,這種審慎無疑會增加人力資源的吸納成本。更為重要的是,隨著員工雇用合同的延長和嚴格,企業內部的“人口紅利”優勢將大大減弱,勞動力價(轉載自:www.BdfQy.Com 千 葉帆 文摘:企業勞動合同風險)格將會不斷提升。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將會不斷被侵蝕,當企業的創新能力、品牌優勢和知識產權不能迅速改觀的情況下,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將會下降。
第二,新勞動合同法會直接增加企業的內部交易成本。企業內部,新勞動合同法讓員工擁有更多地參與企業內部決策的權力,同時強化瞭工會的制約作用,當企業出臺與勞動者相關的規章制度,決策成本增加,決策時間延長,決策時效下降。
第三,新勞動合同法會直接增加企業的外部交易成本。基於新勞動法的保護,員工將更加關註對自身利益的保護,有關勞動糾紛的爭議會大量出現,企業須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應對相關的法律訴訟。同時,對企業的品牌和企業形象將會產生負面影響。
第四,新勞動合同法會直接增加企業非價值性人力資源投入。由於員工的勞動合同時間延長,企業必須增加勞動保障和福利性投入;由於為淘汰員工設置瞭嚴格的條件,企業必須增加因員工不適應崗位要求所帶來的培訓費用。由於企業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提高,企業須增加辭退補償費用,等等。而這些與人力資源有關的支出,本身是非激勵性的,與企業的價值創造沒有直接的關系,甚至是負相關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