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勞動合同書范本
篇一:江蘇省南京市勞動合同書[官方]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福建省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單位行政與單位工會經充分的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共同簽訂單位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雙方促進單位發展,提高科學管理,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二條 單位應考慮自身的特點,根據工作需要執收和使用女職工。單位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時,雙方必須訂閱勞動合同,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單位進行改組、改制時,對能勝任原工作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聘用。
第三條 單位不得以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為由,降低其基本工資、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而孕期、產期、哺乳期未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孕期、產期、哺乳期滿。
第四條 單位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應當男女平等,單位應有計劃地對女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及技術培訓。
第五條 單位應加強對女幹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應與女職工所占的比例相適宜;單位的董事會、監事會中應有女職工代表。
第六條 單位應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並確定專人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七條 單位應加強對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知識的培訓,女職工組織應配合單位行政,宣傳女職工衛生保健及婦科防治知識,增強女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第八條 單位在發展生產的同時,應逐步改善女職工勞動衛生條件,設立女職工建立哺乳室、衛生室、孕婦休息等保護設施,對在職女職工每月發放 元的衛生費或衛生用品。
第九條 單位按規定一至兩年至少組織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常見疾病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