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篇一:工傷六級傷殘賠償清單(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六級傷殘賠償清單 選擇解除勞動合同)
1:醫療費
2:醫療期間工資:月工資*月數
3:住院夥食補費費:50元/天*住院天數 4:轉院交通費:30元/天*天數 5:輔助器具費用:按鑒定計算
6:護理費:每月:3535元/月*完全護理理40%,部分護理30%)
7: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6個月工資 8: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4個月工資 9: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1個月 10鑒定費
11、律師費
,大部分護50%
篇二:工傷後中止勞動合同能獲得多少補償金
工傷後中止勞動合同能獲得多少補償金
【案由】 李某從2000年開始在合肥一傢企業工作,2003年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簽瞭5年。2006年,李某因工傷後鑒定為八級傷殘)調整瞭工作崗位。今年年底,李某的勞動合同期滿瞭,單位通知李某將不再續簽合同,李某考慮到自己實際情況也就同意瞭。請問李某現在能獲得多少補償金?
【分析】 李某可以獲得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以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根據以上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僅包括2008年1月1日以後的工作年限根據2008年以前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相當於你一個月的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