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法律體系
篇一:勞動保護法規
勞動保護法規
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是我國勞動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以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瞭一系列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促進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的開展,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提供瞭重要的依據。
勞動保護法規概況
一、勞動保護法規的一般概念
勞動保護法規是保護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勞動保護法規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廣義的勞動保護是指我國保護勞動者的全部法律規范。因為,這些法律規范都是為瞭保護勞動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如有關勞動合同、勞動報酬、勞動保險、職業技術培訓、組織工會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規。狹義的勞動保護是指國傢為瞭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種措施的法律規范。如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對女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關於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制度的規定;關於勞動保護的組織和管理制度的規定,等等。勞動保護法的表現形式是國傢制定的關於勞動保護的各種規范性文件,它可以表現為享有國傢立法權的機關制定的法律,也可以表現為國務院及其所屬的部、委員發佈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指示、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還可以表現為各種安全衛生技術規程。
勞動保護法規是黨和國傢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的集中表現,是上升為國傢意志的一種行為準則。它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人們在勞動生產中的行為規則,規定什麼是合法的,可以去做;什麼是非法的,禁止去做;在什麼情況下必須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等等,用國傢強制來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因此,有瞭各種勞動保護法規。就可以使勞動保護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誰違反瞭這些法規,無論是單位或個人,都要負法律上的責任。
我國勞動保護法律制度的建立與完善,與黨的勞動保護政策有密切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政策是法規的依據。法規是政策的定型化、條文化。應該明確,在過去法制很不完備,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