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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保定市北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
保定市北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瞭規范我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保證勞動保障行政執法的公開、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保定市北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本文來自:www.bdFqY.cOM 千 葉帆文 摘:保定勞動保障信息網)會保障局及依法委托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保定市北市區勞動監察大隊以下簡稱執法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執法部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內,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因素,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權的原則和行為標準。
第四條 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執法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不得超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種類、幅度、范圍,濫用自由裁量權。
行政處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適用規定執行,下位法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執行;一般規定與特別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舊的規定與新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
第五條 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過罰相當原則。
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作出的行政處罰要與違法行為相當。
第六條 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公開原則。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在行政執法工作中,應當充分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