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續簽勞動合同
文章分類:專題作文
你也會想看的:喂鴿子作文
篇一:關於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賠償規定
關於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賠償規定
原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合同既未依法終止又未依法續簽,相關的勞動權利義務如何處理?這是現實生活中經常遇到的情形,就辦案來說,至少涉及到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工資支付、經濟補償等問題。
方法/步驟
1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至於合同期滿後未續簽勞動合同,是否適用寬限期及兩倍工資罰則,目前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尚無明確規定,有關部門的執行口徑是:“原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仍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原因超過一個月未續簽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本案中用工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1個月內解除勞動關系,所以公司不必支付“雙倍工資”,但如超過1個月,就另當別論瞭。
2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由於解除勞動關系時大為工作的年限超過瞭1年,所以經濟補償也要增加半個月。
篇二: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不續簽協議書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不續簽協議書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