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湖區勞動保障所
篇一:關於我市2011年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的通知
關於我市2011年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的通知
市區各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江蘇省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我市2011年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以下簡稱“書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和對象:市區各類用人單位。
二、辦理流程:
一)領表、自查。各用人單位在單位所轄區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領取《無錫市勞動保障年度書面審查報告書》或從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中心模塊下載。網址http://www.wxlss.gov.cn/)
自查時間為2011年2月1日起至2月29日止。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按要求如實填寫有關表格。
二)書審辦理時間及方式:審查時間為3月1日起至4月30日
書審辦理以監察管轄權限為基礎,結合信息采集工作共同開展:①市級企業集團,管理中心隸屬單位由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負責審查,具體審查方式與辦理時間另行通知;②其它用人單位以屬地管轄為原則,由所轄區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負責審查,審查時間、地點由各區具體通知,參審單位也可直接與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聯系;③獲得“無錫市勞動保障誠信企業”稱號的用人單位可持《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直接到所屬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加蓋審查“A級”章。
三)辦理書審需提供的資料:
1)《無錫市勞動保障年度書面審查報告書》所填報數據以審查時上月數據為準,數據需真實準確。所有空格必須填滿,無此項數據的用“/”表示。有“□”的,在所選擇的相應“□”內打“√”。
指標解釋:1、“工時制度”: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的相關審批手續。2、“在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