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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天勞社發[2011]3號
天勞社發[2011]3號
關於開展201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社會保險登記證年度驗證、勞動保障監察書面材料審查定期監察)暨勞動保障守法誠
信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工作、勞動保障監察書面材料審查定期監察)暨勞動保障守法誠信評價工作,準確核定各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本年度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進一步規范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促進參保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國傢社會保險和勞動監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檢評范圍
2010年12月31日前在天心區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
二、申報、檢評依據
1、政策依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暫行辦法》、《湖南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湖南省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試行辦法》、《長沙市勞動保障定期監察實施辦法》等有關政策規定。
2、繳費基數申報依據:參保單位申報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繳費工資的依據是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即2010年1-12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根據國傢統計局1990年第1號令及國統辦字[1999]106號確定,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這些項目不論是否計入成本、是否按國傢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的項目,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參保單位依據上年度實際發生的工資總額,如實填報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表進行申報,經核定後作為本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