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咨詢
篇一:12333咨詢勞動監察方面問題
勞動監察
夏季防暑降溫費文件解釋口徑 工資處答復口徑)
省勞動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蘇勞社勞薪[2007]18號)文件的下發,作用在於一是倡導企業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引導企業對勞動者特殊工作環境下額外勞動消耗給予一定補償;二是從政策層面上解決瞭企業支付這筆專項費用的渠道;三是對未能實行這項津貼的企業,可以以此為依據開展集體協商,要求企業實行。
各企業基層工會可以按照文件精神向企業發出“集體協商要約”,通過集體協商將職工夏季勞動安全衛生措施和防暑降溫待遇進一步落到實處,督促企業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勞動者在夏季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我省夏季高溫天氣發生頻率較高、強度較大,用人單位要按照國傢和省有關文件精神,落實職工防暑降溫待遇,改善職工的勞動環境條件,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省級12333夏季防暑降溫費解釋口徑省級12333整理,經工資處確認,僅供參考)
一、先問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
如果是勞動者本人,可以告知這個文件是一個指導性的規范性文件。先詢問單位的執行情況,可以解釋政策的執行有個過程;跟單位協商反映;遇拒不發放的可以向各級工會反映。如為用人單位,可以詢問一下單位歷年的高溫期間勞動保護情況,如果已發或者已做好相關勞動保護情況的,可以建議其規范資金渠道高溫費是可以在稅前列支的)
二、對用人單位解釋,正面宣傳有關文件精神為主。
1、為保護勞動者健康等合法權益,近日,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傢安全監管總局和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瞭《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對在高溫季節做好勞動者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等提出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