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勞動保障
篇一:淮南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暫行辦法
淮南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暫行辦法
為方便持有淮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放的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的參保人辦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業務,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權益,推進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業務,加快實現信息化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社保卡,是國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設計,由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制發、通過勞動保障信息管理系統,方便城鎮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離退休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勞動就業等相關社會事務的集成電路卡。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社保卡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及卡片的申領、制作、發放、使用等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淮南市勞動保障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具體負責我市社保卡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社保卡的制作、發放及各項組織管理工作,並對相關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第四條 凡需要到淮南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勞動保障相關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均可申領社保卡。
第五條 社保卡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一)記錄功能:記錄持卡人的基礎信息和相關勞動保障業務信息;二)憑證功能:持卡人可以持社會保障卡通過聯機或脫機辦理個人相關社會事務。三)查詢功能:持卡人可以通過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的讀卡設備,查詢本人的基礎信息、社會保險和勞動就業等方面的信息。
第六條 淮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遵循保障公民權益、維護公共利益、服務和方便市民的原則,確定面向市民信息采集的內容、項目。所采集的信息,根據國傢的法律法規,隻用於辦理持卡人相關勞動保障業務。
第七條 個人申領或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社保卡,可到信息中心辦理。申辦社保卡應履行下列手續:一)個人申辦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申請人系現役軍人的,須提供軍官證;申請人系境外人員或港、澳、臺人員的,須提供護照等有效證件;用人單位統一申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