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
篇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瞭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有效地預防事故、處置事故,進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結合我公司目前情況,有效控制我司在建工程的管理及對安全
事故作出快速反應,特建立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該預案施救范圍適用於本司建築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死亡或者重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百萬以上的群死群傷的重特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等。應急工作的原則,即服從指揮、安全第一的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緊急處置的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要求項目部在安全事故管理上,明確公司對重大及以上事故有調查、協調、處理的職能,對安全事故全面具體管理,作好事故預防、報告、搶險、調查、處理、統計工作。
並按預案要求,公司已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即指揮中心),下設綜合協調小組、現場搶險小組、事故調查小組、善後處理小組。並要求項目部設立相應處理小組現場搶救組、後勤服務組、醫療救治組、保安組)。在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建立上,分工明確,實行上下聯動,協調統一,按管理職能具體到部門。分別規定瞭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應急處理、緊急救助、傷亡事故、消防事故、污染事故、工程質量事故、設備事故、意外事故應急處理的責任領導及責任部門。強調瞭應急處理紀律及責任追究。規定有關事故處理和緊急救助要在上級組織的指導下進行。
根據預案要求,當建設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項目部領導小組組長應立即組織人員參加事故搶險、保護現場,迅速向公司報告。公司領導小組組長在接到報告時,啟動應急預案:立即上報項目所在區、市安監站及安全生產監察局;組織有關科室及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協助調集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等,檢查各項搶
險救災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指導項目部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及善後工作;掌握信息,保證、維護項目部穩定。
領導小組負責人要按職責分工,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通知各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