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薪資算法
篇一:HR必須掌握的工資八個計算規則
HR必須掌握的工資八個計算規則
用人單位用工過程中有很多費用的支付均和工資有關,作為HR,瞭解其計算規則是非常有必要的,李迎春律師將實踐中最常見的六種工資計算規則進行總結,供HR參考。
一、“代通知金”中的工資計算規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註意:不是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中的工資計算規則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這是正常的計算方式,但有一種特殊情況需註意,即: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三、計算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計算規則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基數為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