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篇一:社區維護穩定工作相關制度
※※※社區
維護穩定工作制度
二0一0年三月
※※※社區維護穩定工作制度
為瞭進一步明確做好維護穩定工作的責任,維護我社區政治穩定局面,確保轄區居民生產、生活經營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領導負責制度
維護穩定是黨政組織的政治責任。社區黨工委高度重視維護穩定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市、區兩委政府《關於實行維護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的規定》,實行 “一把手”負總責,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要把維護穩定工作擺上議事日程,認真研究部署,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可能影響轄區政治穩定的重大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要親自動手,深入實際,認真化解矛盾,解決實際問題。對重大不穩定因素實行書記包案責任制,限期解決。社區及時調整成立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維護穩定工作情況。
例會制度
社區黨委對維護穩定工作實行例會制度。維護穩定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維護穩定專題會議,傳達貫徹市區部門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聽取各區域維穩信息員的情況匯報,瞭解掌握轄區總體穩定情況,分析研究面臨的形勢和存
在的問題,安排佈署下一階段的穩定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排查各個時期的不穩定因素或可能引發群體事件的苗頭,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責任落實到人,及時妥善處理,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區綜治辦維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排查制度
社區居委會綜治辦協同信息員對各種不穩定因素實行經常性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建立社區維穩排查網絡體系。根據本轄區的實際,針對一個時期突出的矛盾糾紛,帶有傾向性和普遍性的問題及時進行排查,對重大節日、政治敏感時期進行重點排查。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要建立檔案,弄清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