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隱患通知書
篇一: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隱患通知書(漢語版)
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隱患通知書 編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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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位在巡視檢查中發現,貴處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我單位管轄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輸電線路構成一下嚴重安全隱患:
根據國傢法律制度規定,貴處違反電力設施保護相關規定,嚴重威脅線路安全運行,易引發人員觸電和造成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依據如下:
1、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電力法》第七章第五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可能危及到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不得種植植物或堆放可能危及到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
2、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電力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時,應當經電力管理部門批準並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3、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電力法》第九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建築物、構築物或種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強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4、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二章第十條規定:“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
兩平行面內的區域,在一般地區各級電壓導線的邊線延伸距離如下:110kV輸電線路、距離15米;35kV輸電線路、距離10米”。
請貴方嚴格按上述要求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拆除違規搭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嚴禁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修建房屋以及其他建築物,同時做好相應的電力設施保護措施,保證高壓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否則由此引發的電力線路事故、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貴方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