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變更情形
文章分類:專題作文
你也會想看的:喂鴿子作文
篇一:勞動合同變更條件,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勞動合同變更條件,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時間必須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2、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發生瞭變化,為保持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變更勞動合同相關的內容。
5、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條款,已經完全履行的條款,沒有必要變更,無效的條款,也沒有必要變更。
6、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或依據政府有關決定,致使生產經營管理發生重大變化的;
7、用人單位嚴重虧損,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
8、因勞動者本人的原因,如身體、技能等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原來
勞動合同的約定的。
9、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的內容,註明變更的時期,由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
篇二:勞動合同變更的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變更的法律問題
一、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
《勞動法》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因此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同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一致。勞動合同變更及其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