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工資的簽訂
篇一:《員工勞動合同》簽訂指引
《員工勞動合同》簽訂指引
為提高分店工作效率與《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率,更好的讓員工有效、清晰瞭解簽訂《員工勞動合同》的實際意義,特制訂本細則。
一、 簽訂《員工勞動合同》的意義 1、有利於勞動者選擇職業,有瞭擇業的主動權,簽訂勞動合同更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手段;
2、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可以隨時解雇,且不用賠償,若簽訂合同,公司無故解雇勞動者,需要額外給予員工賠償。
3、如果員工想辭職,可提前一個月提出,公司不能向員工提出任何賠償請求。勞動合同是保障個人利益的工具,一切違背勞動法的勞動合同都以勞動法為準,所以請員工不用擔心勞動合同的不公平。
二、簽訂《員工勞動合同》的註意事項
1、當店中高層管理人員召開會議,說明公司要求,並作出答疑,保證員工在知情、理解並支持的情況下簽定此合同。
2、不作任何改動打印正文原件,自行復印。
3、《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 封面要求:單位填寫當店財務公章名字,乙方受聘方)簽名,並寫上日期;
3.2勞動合同正文要求:
3.2.1 基本信息:甲方填寫當店財務公章名字,並寫上所在店地址、郵編、以及乙方的基本信息,不得留空不填;
3.2.2 合同期限:選擇第1種,有固定期限,店長、總助、總監簽訂5年,其他員工簽訂3年,試用期限為3個月。
3.2.3工作地點:填寫全國蘇荷店;
3.2.4工作時間: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2.5勞動報酬:
3.2.5.1試用期工資總額定為 填固定工資 元/月,其中固定工資 / 元/月,考核工資/ 元/月實發考核工資根據考核結果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