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外安全責任書
篇一:學生校外實習安全責任書
學生校外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
甲方: 湖北民族學院理學院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傢長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學生畢業實習是高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環節,為切實加強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確保實習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和學院《實習教學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在安排畢業實習前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組織實習前,要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向學生宣講實習過程中各項安全規定。
2、甲方要在實習期間選派教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同時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要按照甲方教學計劃和實習單位的要求從事畢業實習,實習期間必須服從指導教師校內、校外)的工作安排和指導,努力提高職業素質和工作能力,積極爭取就業機會。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工作、生活過程的安全意識和紀律,努力維護甲乙雙方的聲譽。
2、乙方在工作之餘外出必須征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同意,並三人以上結伴而行,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杜絕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嚴禁進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避免與陌生人和流竄人員交往,以防上當受騙。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學校將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方面追究責任,但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個人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