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校車安全責任書
篇一:鄉鎮級中校及幼兒園安全目標責任書
學校、幼兒園及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杜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經研究,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單位年內不發生一起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事故。
2、單位年內不發生一起死亡1人以上含1人)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和不發生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3、單位重大危險源建檔監控率、事故隱患整改率達100%。
4、單位師生安全教育與法制教育率達 100%。
5、學校有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有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有安全保衛組織機構。
6、學校安全工作主體責任落實,職責分工明確,“一崗雙責”落實、安全網絡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健全。
7、學校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
二、工作責任
1、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學校必須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狀,
做到分工明確,職責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校長要對上級下達的安全文件認真落實,緊急性的文件立即落實到位。學校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並做好會議記錄。
2、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各種設施的安全使用。教學樓各個部位正常照明,疏散通道暢通,護欄堅固,消防設施齊全,應急燈有效。保證用電安全,並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學生宿舍禁止亂拉電線、私設插座,禁止使用電熱毯、電爐子、加熱器等。財務室、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