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輛安全責任書
篇一:車輛使用安全責任書
綿陽城南電力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車輛使用安全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車輛管理,厲行節約,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員工及車輛使用安全,根據公司《機動車使用管理責任制度》,現就車輛的使用、管理、及有關費用與使用人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 甲方權利、責任:
1、甲方將、 車型,車牌號 、車架號,屬甲方財產,按照相關管理規定,予以管理。
2、甲方負責公司辦公車輛的定點加油和洗車、並負責車輛的保險費、車船稅、檢車等相關手續辦理及費用繳納工作。
3、甲方負責公司辦公車輛的統一調配、調度、維修和保養。
4、工作配車,根據總經理批準可作為乙方上下班交通車使用。工作時間則屬於公司或部門工作用車。遇特殊情況,不論工作時間或休假期間,公司均有權調度車輛。
5、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辦公車輛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責任:
1、乙方駕駛證號為 。
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以及公
司制定的《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對所使用車輛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個人均無權將車輛借於他人使用。否則,出現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承諾:模范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駛,不危險駕車如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違反交通規則而造成的罰款、扣分等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承諾:上班時間一律不得飲酒,飲酒後不得駕駛車輛,否則,處以元/次罰款,並做收回車輛,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處理。
6、乙方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外觀,內室,底盤,發動機,後備箱整潔幹凈。否則,處以 元/次罰款,三次以上處以元罰款,如再屢教不改,收回車輛,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對車輛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程序。凡因違反規定程序而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