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畢業簽瞭勞動合同
篇一:大學生(轉自:wWw.bdFqy.com 千 葉帆 文摘:還未畢業簽瞭勞動合同)未畢業不能簽勞動合同 可先簽就業協議
小何是一名大三學生,今年1月,通過大型招聘會,小何得到瞭一傢大型外企的青睞。可是公司的招聘負責人告訴小何,要等他明年7月畢業後才能簽勞動合同。小何常聽說一些學長在求職時由於沒有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權益受到侵害的例子,於是非常疑惑,如果公司不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那明年7月前這段時間的工作公司是否會給自己購 買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呢?
專傢解析:我國現行的勞動用工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絕大多數是一一對應的模式,每人都有一處歸屬。所以,除瞭一些特殊情況,一人隻能在一傢單位工作或學習。
小何今年還是在校學生。全日制學校學生入學時需要將檔案轉入學校,如果是外地學生,甚至連戶籍都需要轉入就讀學校。通俗地說,小何的“坑”就在學校瞭,他不能在讀書期間在校外又紮“坑”,因此無法在外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諸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是基於勞動關系的,缺乏這一基礎,社會保險也無法繳納。隻有當小何從學校畢業之後,跳出瞭這個“坑”,才可以辦理《勞動手冊》,開始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社會保險、公積金等也可以開戶繳納瞭。
但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定就業意向後如何來維系呢,是否無法簽訂勞動合同就對雙方缺乏保障呢?其實並非如此。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每年都會提供《就業協議》,供用人單位和應屆畢業生確定用工意向使用。這份協議並非勞動合同,但充分保障瞭應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權益。因此建議小何要求該單位與自己簽訂《就業協議》協議可以向學校的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索要),防止時間長瞭雙方的意願發生變故。無論是否簽訂《就業協議》,小何在明年7月離開學校後,應該與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勞動關系,不能以為《就業協議》就可以替代勞動合同,以免給自己帶來麻煩。
篇二:大學生未畢業簽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