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職責
篇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職責
集安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工作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傢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篇二:勞動監察部門的職責
勞動監察部門是幹什麼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如下規定介紹的非常清楚: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傢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你公司托欠工資,至今五月份工資都沒發,屬於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受理的 內容,你們有權利向他們予以查處,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你們向勞動局打電話舉報後,但勞動局的人說要我過去登記,才能幫我要回工資的說法並無不當,因為需要對當事人投訴的情況進行登記及瞭解,同時也需要對舉報人的身份等情況予以核實。至於所謂的“沒打電話舉報的就沒義務幫他們要工資”的說法,顯然違反瞭上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職責,是錯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