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穩定工作方案
篇一:安全生產工作方案(2015年)
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要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政府安全監管,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責任,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和水平,使企業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更加完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和作業達到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
1、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武威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和《民勤縣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意見》,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保障責任體系、崗位責任體系和監督責任體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
2、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組織、研究、部署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專題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制訂、實施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要配備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地下礦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不少於3人,露天礦山應不少於2人,小型露天采石場應不少於1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於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按冶金、有色、建材企業不少於從業人員3‰、其他企業不少於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