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安全穩定工作
篇一:關於加強社區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見
津西綜治委?2011?8號
關於加強社區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見
社區治安防范工作是全區治安防控工作的基礎,加強社區治安防范工作,有利於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貫徹落實到基層,及時有效地預防和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和矛盾,推進“平安河西”建設,為全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為進一步加強社區治安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推進社區警務戰略
社區警務工作是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中,警防處於突出位置,必須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社區警務戰略,發揮警防在社區防范體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適應新形勢對社會治安工作的新要求,滿足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新期待。
一)切實解決警力下沉問題
社區民警作為社區警務的主要力量,應當立足社區,把工作重心放在社區,把本轄區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置於突出的位置來抓。根據社區的特點和類型明確社區警務工作思路、制訂工作計劃和措施;改革警務機制,統籌街面見警率和社區見警率,按照有關規定,社區民警每周在社區工作的時間不少於兩天半。要給社區民警減負增壓,減少社區警務以外的工作量,增加做好社區警務的壓力,保證社區民警能真正沉到社區;加強社區警務室建設,每個社區設立一個警務室,另設若幹中心警務室,統一警務室外觀標識,配齊內部設施,落實規章制度,發揮社區警務室的效能,把治保例會、重點人的教育、違青幫教以及簡單治安案件和民事糾紛的調處等社區警務工作,盡可能放到警務室辦理。社區民警不在時,要安排輔警或治保主任值班。
二)嚴格履行社區民警職責
社區民警要按照公安部確定的“開展群眾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實有人口、組織安全防范、維護治安秩序”五項職責任務和“走訪調查、宣傳發動、巡邏守護、實地檢查、警情通報”五種主要工作方式,完成好社區警務的各項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