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篇一: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定)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徽縣職業中專
2015年1月26日
徽縣職業中專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瞭有效預防和積極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特制訂我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維護餐飲消費者生命安全和本單位正常經營秩序為出發點,積極主動地開展食品安全工作,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責任,加強自身管理,認真查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積極協助救治病人、及時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上報、保護現場,停止可疑食品加工售賣,積極配合事故調查部門的各項調查工作,認真執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各項處置措施。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法人劉旭為組長,以政教處、總務處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員為成員的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內部食品安全培訓、食品質量控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
三、日常工作
1.嚴格內部自查和問題處置
每天食品管理員負責巡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檢查食品質量,監督各種食品加工操作、餐用具洗刷消毒、制冷設備使用等規范和規定的執行情況,一旦有食品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糾正,立即上報應急處理
組長,應急組長組織各部門負責人查找問題原因,對發現的違規操作行為按規定處理,對隱患食品進行綜合認定,采取相應處理措施,確認可以繼續使用的,認定人員經確認簽字後按處理要求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