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一: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北京金隅萬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商 戶 編 號:商 戶 名 稱:責任人: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北京市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北京市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21號令》發佈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落實《北京市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消防安全第一”、“屬地管理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治安工作原則,采取逐級負責責任制,建立縱向層層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橫向分工把關,分線負責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縱橫交錯的嚴密安全網絡,提高購物中心全體員工和進店單位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確保購物中心、商戶正常工作和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為使防火、治安工作做到組織落實、制度明確、措施到位、分清責任,由北京金隅萬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傢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制定相關制度、措施、方案並切實落實、修整和完善,
在安全工作上相互合作,密切配合,共同維護經營區域的正常經營、辦公秩序。2、甲方負責北京金隅萬科廣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並根據上級公安、消防機關的要求對乙方的治安、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助乙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乙方單位的法人或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將治
安、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本單位日常工作中的一項重點工作進行開展,並應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認真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