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事故應急預案
篇一:鐵路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鐵路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堆龍德慶縣鐵路段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響應程序,正確、及時處理鐵路突發傷亡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結合堆龍德慶縣青藏鐵路段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突發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突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火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國傢七部委《鐵路道口管理暫行規定》、鐵道部《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鐵路行車事故救援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
三、 工作原則
本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事故應急處理的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對事故傷亡人員的救助手段,保證事故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快速恢復鐵路運輸,提高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四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堆龍德慶縣鐵路段發生的鐵路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對鐵路突發事故帶來的鐵路內部行車組織、事故救援、旅客疏散、貨物處理等應急處置工作,按鐵路行車事故有關應急預案相應內容執行。
對鐵路行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影響達到《國傢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規定響應條件的鐵路突發傷亡事故,同時啟動《國傢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有關事故調查處理、道路車輛及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仍按鐵路突發傷亡事故處理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應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