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有幾種
篇一:[勞動合同法常識]企業必須瞭解的幾種工資制度
[勞動合同法常識]企業必須瞭解的幾種工資制度
結構工資制 又稱分解工資制或者組合工資制。它是指依據工資的各種職能,將工資分解為幾個組成部分,分別確定工資額。各個組成部分相對獨立,各有職能特點和作用方式,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共同形成一個有機的統一體。結構工資制是基於這樣的認識建立的,即職工的勞動差別、勞動者素質包括能力、經驗、業務技術水平等)的差別、實際勞動消耗量的差別和勞動成果的差別諸要素構成的,這幾個要素可以單獨或是一起變動。為此,工資也應是與上述勞動差別的諸要素相配套,隨其變動而變動。結構工資制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工資結構反映瞭勞動差別的諸要素,工資結構與勞動結構相對應,並緊密聯系在一起;第二,結構工資制的各個組成部分各有各的職能,分別計酬,從勞動者的不同側面和角度反映勞動者的貢獻大小,發揮工資的各種職能作用,因此,它具有比較靈活的調節功能。一方面,職工個人可以發揮自己長處,通過某一方面的努力靈活地增加工資;另一方面,企業在安排職工增加工資時可以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對不同的職工分別安排職工增加工資項目的增資水平。
結構工資的構成一般包括經下基本內容:一是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工資;二是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差、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確定的崗位職務)工資;三是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的效益工資;根據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並按一定標準支付的工資。
崗位工作制 是指按照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不同崗位確定工資的一種制度。崗位工資標準一般根據各崗位的工作難易、技術業務復雜程度、責任大小、勞動輕重等條件制定的。一般是一個崗位一個工資標準,有技術業務熟練程度差別的崗位,則采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工資標準。與其他工資分配制度相比,崗位工資制特點比較明顯。首先,崗位工資制度的技術難易、勞動繁簡程度和責任大小等規定工資標準,每個崗位都規定有明確的職責范圍、技術業務要求和操作規程等,職工隻有達到要求時,才能上崗工作,並按崗位工資標準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