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
篇一:試用期不簽合同_試用期不交社保違法嗎
試用期不簽合同_試用期不交社保違法嗎
無論是對於應屆畢業生而言,還是對於跳槽者而言,新找一份工作必然會面對試用期的一個問題。而試用期向來是比較容易產生糾紛的一個敏感時期,小夥伴們要多掌握一些相關知識才能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權益。試用期不簽合同違法嗎?試用期不交社保違法嗎?關於試用期的知識小夥伴們知道多少呢?本期喬佈簡歷小編就將和大傢探討一下,試用期不簽合同不交社保違法嗎?
1、試用期不簽合同違法嗎?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試用期已經形成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超過1年仍未訂立,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也是要簽勞動合同的。
2、試用期不交社保違法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等五險一金是法定義務。企業不為試用期勞動者繳納社保屬“欠保”違法行為。即使單位在試用期內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但試用期後,單位一旦正式聘用你,單位有義務為你從試用期開始之日補交社會保險。
怎麼樣,小夥伴們對於試用期的知識是不是多瞭幾分瞭解呢?喬佈簡歷小編推薦大傢在找工作時也可以看看《試用期規定》,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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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試用期未簽勞動合同,克扣工資是合法的嗎?我想離職怎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