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房安全規章制度
篇一: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配電房是學校的供電中心,為確保學校供電系統正常運行,加強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配電房全部機電設備,由總務處負責管理,非電工禁止操作,無關人員禁止進入配電室。嚴禁在配電間內會客,離開配電間要註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第二條 保持良好的室內照明和通風,保證配電間無污物、污水,保證配電間內的照明燈具完好,照度均勻。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其它雜物。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第三條 建立運行記錄,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月組織檢查一次,每年大檢修一次,查出問題及時修理,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每班巡查內容:房內是否有異味,電器運行聲音、發現異常,及時修理與報告。每月兩次對配電櫃進行檢查。檢查內容為:配電盤上表示“合” “斷”等信號燈和其他信號指示是否正確;刀閘、開關和熔斷器等的接點是否牢靠,有無過熱現象;各操作機構和執行機構的固定是否松動;三相電壓是否平衡,電壓值應在±10%以內。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櫃進行維修清掃,防止灰塵造成短路,對電器設備及線路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且報告工程部主管。
第四條 供電器線路操作開關部位設明顯標志。停電拉閘,檢修停電,掛標志牌。在外電停斷或恢復時,進行必要的倒閘操作。並作好操作記錄。
第五條 房內嚴禁亂拉亂接線路,供電線路嚴禁超載供電,如確需要,保工程部主管人員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六條 配電房內設備及線路改變,要經過主管人員同意,重大改變報公司工程部批準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嚴禁違章操作,檢修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使用絕緣工具、鞋、手套等。
第八條 值班人員隨時要接受機電設備情況的投訴,做好記錄,並向領導匯報,以便安排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