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衛工作計劃書
篇一:安全保衛工作計劃 五篇
安全保衛工作計劃 五篇
計劃一:安全保衛工作計劃
為瞭維護本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保護集體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企業生產、管理等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工作預案。
1、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在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下,下設保衛負責人1名、保衛人員若幹名,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值班看守、巡查等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2、本單位領導必須經常性地對本單位員工進行遵紀守法和社會公德教育,要求每位員工必須熟悉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新招收和調入本單位的員工,要進行法制、廠規和安全生產教育,必須先學習後上崗。
3、值班看守人員要牢記自己的職責,嚴守崗位,善於發現可疑情況,嚴禁在值班巡邏時睡覺、脫崗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4、以防盜為中心,以防火為重點做好"四防"工作,各部門所管轄的生產工作場所,必須落實治安保衛具體措施,要將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的議事日程,要把責任落到具體崗位人員,要在重點部位安裝必要的技防器材。
5、要切實加強生產工作崗位(特別是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品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消除治安災害隱患。要嚴格控制火源,對消防重點部位和禁火區域要嚴禁吸煙。
6、加強值班巡邏,巡邏時要重點檢查:有可無可疑情況和人員;辦公場所內的報警、消防、電源等設施是否完好;治安保衛重點要害部位的門窗是否完好;消防重點部位的設施以及工作區內的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好;動火作業現場是否按規定動火等等。
7、對巡邏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督促整改。發現異常情況,要先進行現場處置,在處置的同時要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發生治安、刑事案件及各類事故時,在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的同時,還要報告當地派出所或相關職能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