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安全知識
篇一: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材料
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材料
張洪營
一、《道路安全法》頒佈的背景及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道路交通迅速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瞭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總體上看,我國的道路交通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瞭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道路交通事故持續多年上升。交通事故起數從1986年的29萬起上升到2002年的77萬多起,每年平均增長6.3%。死亡人數由5萬人上升到10.9萬人,年均增長5%。僅去年一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66.7萬起,死亡10.4萬人,受傷49.4萬人,平均每天死亡285人,每六分鐘就有一個因交通事故死亡,每一分鐘就有一人受傷。交通事故的死傷人數高居各類災害事故之首。我國不是世界上汽車最多的國傢最多的是美國),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卻是全世界最多的。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全國人大通過瞭《道路交通安全法》,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提供瞭有力的法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規范道路交通行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保護道路交通參與人的合法權益;通過確定法律制度,增強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通過規范執法行為,增強公民的守法意識,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暢通。
二、道路交通的基本要素及交通規則
道路交通主要由三大要素構成:人、車、路。人是交通活動中的主體,一切交通活動、交通行為,歸根結底都是為人服務,建造公路、制造汽車,都是人類生產、生活的需要。人在道路交通活動中的主要表現形式有:一是駕駛汽車的人,我們稱之為駕駛員、司機;二是騎自行車、三輪車、拉板車的人,稱之為非機動車駕駛人,三是走路的人,在路上行走的人,我們稱之為行人,四是在道路上從事與交通活動有關的其他人員,如養路工人、交通警察等等。
車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各種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