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安全作文
篇一:防打架鬥毆應急預案
太平鎮
關於處置校園打架鬥毆現象的安全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校園安全活動的管理,防止打架鬥毆等意外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條例,現在原來的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對校園發生打架鬥毆現象的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修改,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一條 各班主任以及任課教師都有責任對本班學生進行和諧相處,文明做人的教育,對有發生打架鬥毆可能的苗頭要及時報告年級組長和學校領導,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第二條 班主任要將本班有這類問題和可能的學生名單報告年級組長進行統籌管理,重點做好這部分學生的工作,防止打架鬥毆問題的發生。
第三條 凡本校教職員工如果遇到學生或者是校外人員到學校滋事打架的,都有責任及時勸阻,同時報告學校領導進行處理,如果遇到而不報告的,學校將根據情況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條 發現學生在校園內打架鬥毆時,教職工除瞭要當面進行勸阻,還要及時將有關的情況反映給學校領導以及班主任老師。
第五條 一旦出現人身傷害事故,教職員工要馬上報告學校領導,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處理。
第六條 對發生打架鬥毆的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老師要對這類問題學生進行跟蹤管理,要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並註意做好調查研究工作,把有些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第七條 對有些學生糾集社會上的人員到校園進行鬥毆,教職員工發現後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並根據情況勸阻,打電話報警報警電話110)。
第八條 對參與打架鬥毆的學生要根據現場情況做好工作,穩定局勢,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 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