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目標責任書
篇一:酒店安全生產責任書
美麗華酒店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美麗華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充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酒店人員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酒店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與安全生產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如下:
一、部門主管領導為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對部門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消防、財產、交通、食品、現金、人員安全及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
二、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一崗雙責”制,逐級簽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書,把安全責任層層分解到每個崗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貫徹執行國傢、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區社、集團公司、酒店相關規章制度、會議文件精神,落實酒店總體安排部署及各項具體措施,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四、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檔案,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
五、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應按規定督促、檢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認真開展各類隱患排查專項整治活動,落實各項整改措施。
六、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種作(本文來自:Www.bdfqY.cOm 千 葉帆文 摘:酒店安全目標責任書)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傢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七、對機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機器設備的安全性。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不得使用國傢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八、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傢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