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心得體會
篇一:勞動爭議學習總結
關於勞動爭議的學習總結
根據文件要求,為幫助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學習掌握勞動爭議調解與處理的相關知識,進一步提高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水平,我處於2007年7月5日組織瞭人勞科、社保科、工會的全體人員在處五樓會議室一同觀看瞭《怎樣做好勞動爭議調解與處理工作》的知識光盤,通過對光盤內容的認真學習,使我們對勞動爭議的內容、性質、分類,以及勞動爭議發生時的基本處理形式都有瞭更深的理解,再結合具體的案例分析,使我們更細致、更具體的瞭解瞭處理勞動爭議的一些程序、步驟,今後若發生勞動爭議時對我們的處理方法和調解水平都將有很大的幫助。
下面我們就學習的內容,並結合我處的一些實際情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分析和總結。
一、勞動爭議的內容以及分類
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是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因實現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勞動爭議又分為個人勞動爭議和集體勞動爭議。爭議當事人為職工個人和單個雇主或其他用人單位)的,是個人勞動爭議。發生勞動爭議的職工一方在三人以上,並有共同理由的,是集體勞動爭議。現今隨著企業經營機制的不斷轉換、勞動用工制度的不斷推進,勞動爭議案件正呈現明顯上升聲趨勢,過去主要是因行政處分引發勞動爭議,而當前已經出現瞭大量因福利、保險、待遇引起的糾紛。
我處在隨著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一直也在不斷建立、健全勞動用工制度,在勞動用工上,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事,我處現有職工868人,已全部簽定瞭勞動合同,其中簽5年合同的314人,簽10年合同的84人,簽無固定期的470人,充分維護瞭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處理,是指法律、法規授權和專門機構對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依法進行調解、仲裁和審判的行為。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形式有以下四種:
⑴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