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安全應急預案
篇一:道路交通應急預案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進一步規范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程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傢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城南街道境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或可能發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培訓和裝備器材的配備,增強應急救援人員的自我防范意識和防護能力。
2)明確職責,規范有序。明確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規范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學,註重實效。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傢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平。
2 事故分級
根據《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事故分為I級、Ⅱ級、Ⅲ級三級。
2.1 I級道路交通事故
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