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教師事跡材料
篇一:文明青年教師事跡材料
文明青年教師
紅旗中學 於永超
本人現年33歲,2004年8月參加工作,至今已有9年瞭,參加工作以來始終在教學工作的第一線。2004年8月,響應團省委的號召,支教遼西北,用兩年不長的時間,做一件終身難忘的事!在朝陽市建平縣楊樹嶺中學支教,真正實現瞭人生的價值。2006年服務期滿,由於表現很突出,被授予“遼寧省優秀青年志願者”的榮譽稱號。在支教的兩年時間裡,我感受到瞭偏遠困難地區孩子們對知識的渴望,也感受到瞭當地人對我的那份情誼,我明白瞭一個人的價值應該體現在什麼地方。如果問我為什麼選擇支教,我的回答就三個字——因為愛!在結束兩年的支教活動後,我本想留在那裡,但最後由於傢中父母年時已高,在傢鄉工作也依然能實現其自我價值。2006年8月回到自己親愛的傢鄉紅旗中學任教。
在教學中過程中,認真備課、上課、反思,及時批改作業、耐心輔導學生,對每一位學生都充滿關愛之心。把自己的學生當成瞭自己的孩子,也隻有愛才能感動孩子,感化孩子。堅持學習新課標、新理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註重因材施教,註重培養學生良品質和學習習慣,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學特點,在自己的英語教學中理論聯系實際,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一直以來,在黨組織和學校領導的關心和愛護下,用實際行動踐行自我。現將自己的事跡與大傢分享一下:
一、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政治覺悟
一方面,認真學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和政治理論水平;另一方面,認真學習新課改理論,努力提高業務能力,在工作中,本人能夠嚴格要求自己,時時處處以一個共產黨員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本人能夠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建立瞭良好的師生關系,在學生中樹立瞭良好的形象。本人認為一個教師隻有對自己從事的事業具有深刻的認識和感情,才會產生強烈的自豪感,光榮感和責任感,也才會自覺而努力的去戰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