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篇一:用人單位一年不簽勞動合同該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一年不簽勞動合同該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做法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第,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訂立。
同時,第八十二條規定,該企業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十四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您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與你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此同時,如果該企業沒有辦理保險手續的,還應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金。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所重點強調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82條經以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尚不構成違法的,這是法律給用人單位預留的寬限期。如果用人單位在用工滿一個
月未滿一年的期限內,仍然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已經構成違法。此時應當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已經滿一年,仍然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此時視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時法律給用人單位的懲罰是:支付兩倍工資,並立即補簽書面勞動合同。
篇二:2016版年勞動合同范本
使用本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文本上加蓋騎縫公章
勞 動 合 同 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