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的畢業設計
篇一: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引起的對言論自由的思考
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引起的對言論自由的思考
【摘要】無論國內還是國外,言論自由都是作為一項基本權利寫進憲法而成為一項憲法權利,而且言論自由也是一項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權,具有天然的普世價值。網絡暴力是在網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是在虛擬世界的非理性表達。本文由中國網絡暴力第一案引出思考,先分析瞭網絡暴力產生的原因,再說明瞭網絡背景下言論自由的情況,最後提出瞭應對網絡暴力的方法。
【關鍵詞】網絡暴力;言論自由;隱私;法律控制
案情簡介2007年12月29日,在北京工作的薑巖,從自己居住的24層樓跳下自殺。她自殺的原因是丈夫王菲和東某有瞭婚外情。這在網絡世界引起軒然大波。主人公王菲旋即遭“人肉搜索”。他的傢庭住址、工作單位及第三者東某的個人信息逐漸在網上被披露。隨後,網民在網上的宣泄也逐步從網絡世界中的謾罵,演變成一場現實生活中的暴力。隨後,王菲向人民法院提起瞭訴訟。法院判決被告的行為侵害瞭王菲的隱私權和名譽權。被告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一、言論自由與網絡暴力的含義
《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
由。”言論自由是公民有權通過各種語言形式表達自己的思想和觀點的自由。言論自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我國《憲法》所指的言論自由是狹義的言論自由概念。
在網上發表具有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人們習慣稱之為“網絡暴力”。
二、網絡暴力產生的原因
一)匿名性利於情緒的發泄。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障礙,自己的情緒不能無休止地發泄。但在網絡空間不同,互相不認識,可以毫無壓力地釋放自己的情緒。由於現代社會的生活越來越物質化,人們更多的是從表面來看待一件事情,然後在這個自由的空間內發表自己的見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