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調研報告
篇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調研報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實施情況調研
——基於韶關市新豐縣松園村個案研究
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團管院志協“心希望”服務隊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
摘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農合是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農民是其主力軍。為當地有關部門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我們暑期“三下鄉”管院志協“心希望”服務隊調研小組利用此次下鄉機會對新豐縣松園村“新農合”的實施情況進行瞭專題調研。通過調研,我們總結概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以來的基本情況、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新農合”的發展對策和優化建議。
關鍵詞:新農合 合作醫療 農村居民
一、 調研背景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宏觀發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2010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相比,農民的實際收入偏低,在參加農村合作醫療時會更多地考慮它的覆蓋面、報銷范圍、報銷比例和自身的經濟實力等而有選擇性地參加,所以即使傢庭人口適中也可能不會全部參保。其次,村委會成員的大力動員、媒介宣傳、周圍村民的選擇都是影響村民是否參加合作醫療的重要因素。通過近幾年的宣傳教育,大部分村民的健康意識不斷增強,每年的合作醫療宣傳期都會自覺地參保,但也仍然存在部分村民因為自身健康狀況良好而放棄參保的情況。生病時,一些村民也會選擇到鎮上或縣上的大醫院就診,確保病情能得到有效控制。總的來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等方面發揮瞭不可或缺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