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環保的口號
篇一:環保標語_低碳經濟宣傳標語口號大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4-2009,以下簡稱新容規)將於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5日國傢質量技術監督局頒佈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以下簡稱舊容規)中有關固定式壓力容器的規定同時廢止。《鍋爐壓力容器用鋼板》GB713-2008)標準已於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新容規和GB713標準,現就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做出如下規定:
一、新容規的過渡期
考慮到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單位轉換質量體系文件、人員培訓及換證工作時間需要等實際問題,新容規的過渡時間定為2009年12月1日-2010年11月30日。在此期間,能夠具備條件的要按照新容規執行;對於確有困難的,設計單位可以采用舊容規進行設計,制造單位按照設計圖樣的規定進行制造,但制造必須在過渡期內完成。新舊容規並行期間,在同一產品生產中不得混用。
二、壓力容器類別劃分
201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制造的壓力容器以及在用壓力容器,其類別不再重新劃分,仍按原設計規定的類別進行監督管理;已經簽訂瞭制造合同的壓力容器,
可以繼續執行合同,不考慮按新容規壓力容器類別劃分的變化以及由此產生的制造許可級別的變化。2010年12月1日後不允許采用舊容規制造壓力容器。
三、過渡期內有關規定的執行
一)行政許可工作。
對於新容規1.4條新增加要求取得設計、制造許可的壓力容器包括1.4.13)、1.4.2、1.4.3條中的壓力容器),相關設計、制造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在我局制訂新容規1.4條范圍內壓力容器生產單位的專項許可條件後申請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