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預案
篇一:生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生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