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科室安全自查報告
篇一:醫院輻射安全自查報告
醫院輻射安全自查報告
根據國傢環保總局等相關部門要求,嚴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等法律法規要求,我院認真組織全院相關職能部門及臨床科室,主要是醫院放射防護小組及應急機構開展瞭自查工作,以提高我院放射科的安全水平,減少事故隱患。自查內容包括以下方面:①各種規章制度的完善及執行情況;②放射診療設備的常規檢測及場所及四周的放射防護測量;③放射源的安全防護及安全保衛情況;④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健康體檢及定期培訓情況;⑤受檢者及陪護者的放射防護等。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組織結構方面:醫院對放射防護高度重視,建立健全瞭 “醫院放射管理委員會”,按照國傢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對全院相關科室進行放射防護檢查、監督,並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處理放射意外和事故。放射管理委員會由醫院領導任組長,領導全院各部門相關的放射工作。放射管理專責小組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擔任,主要任務是對全院放射安全及防護工作進行直接管理、監督、執行,負責放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個人劑量管理,培訓管理;放射診療設備的定期檢測,場地的定期監測。各相關科室均派人員兼職本科室的輻射安全專責工作。各相關科室還設有
放射防護人員,對各自科室進行日常放射防護檢查和補充。 放射防護小組及專責小組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對相關科室進行放射防護檢查,排查放射防護隱患,解決放射防護問題及放射源安全保衛工作。對照上級有關部門關於放射防護所要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設施進行不斷改進和完善。
二、管理制度項目方面:
1.進一步細化、規范和完善瞭醫院放射防護管理各相關規章制度等制度,執行情況良好;
2.放射源及射線裝置的監測、管理及安全保衛方面制度基本健全,執行情況良好;
3.場所管理:各科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瞭場所管理的規程及制度,執行情況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