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地震新聞報道
篇一:從長江沉船事件看災難新聞報道的框架重建
摘 要:媒體通過選擇、強調和重組來反映現實並規范人們對現實的理解稱之為新聞報道的框架構建。災難新聞報道在長期的新聞實踐中有著固有的新聞報道框架和模式,這些框架有利有弊。此次“東方之星”長江沉船事件報道中,新聞報道的框架構建正在發生變化。災難新聞報道的整體框架也應隨著時代的發展重新建構。
關鍵詞:東方之星;新聞框架;重建
中圖分類號:g21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5)10-0020-02
一、災難新聞報道的框架模式演變
2015年6月1日晚22時左右一艘隸屬於重慶東方輪船公司的“東方之星”號遊輪在由南京駛向重慶途中突遇龍卷鳳,在長江中遊監利水域沉沒。截至6月15日官方公佈最終調查數據,該客輪上共有454人,其中成功獲救12人,遇難442人。
事發之後從中央到地方,從傳統媒體到新媒體對該事件都進行瞭詳細集中的報道。報道的內容主要體現在搜救打撈工作的進展、沉船過程的事實還原和事件中諸多細節的媒體分析這幾個方面。與汶川地震、玉樹地震、雅安地震的新聞報道相似,這是我國最近幾年災難新聞報道框架模式的又一集中展現。
1974年社會學傢歐文?戈夫曼在《框架分析》中首次將“框架”的概念引入文化社會學。他認為框架是人或組織對事件的主觀解釋和思考結構。隨後,這種理論被新聞界所采用,用於分析新聞活動中傳者對報道對象的選擇、強調和重組。從而在受眾解讀新聞媒介所傳遞的符號信息時更具引導性。這種新聞框架的構建是通過媒體記者在消息源接觸、事實選擇、報道方式和新聞作品詮釋等過程對受眾的事實解讀引導來實現的。
災難新聞是國內新聞界比較敏感的話題,因為災難本身的負面性會對社會生活帶來一定的消極影響。再加上之前我們新聞專業主義工作理念的淡薄,對公眾知情權的忽視,導致瞭在建國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的災難新聞報道都以“謳歌”式的框架模式在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