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創建經驗交流材料
篇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經驗交流材料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經驗交流材料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總指揮部
(2008年6月)
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總指揮部:
自05年9月,市委、市政府提出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以來,我區按照《蘭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總體方案》的部署,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載體,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目標,不斷深化“三大主題”,全力打好“四大會戰”,紮實推進“五城聯創”和七大環境建設,全區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取得瞭階段性成果。我區先後榮獲國傢級科技進步先進區、國傢星火技術密集區、全國科普示范城區、全國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區、全國文化先進縣區、全國民政工作先進區、省級文明區和“三級無毒區”等榮譽稱號。回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我們的主要做法是:創新四大工作機制,構建五聯工作格局,開展六大主題系列活動,紮實推進七大工程。
一、創新四大工作機制,夯實創建基礎
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中,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工作機制的建設和創新,立足於創建工作的長效性,著力強化領導、責任、監督、保障四大工作機制,保證瞭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有效開展。
一)創新領導機制。全面實行“一把手”工程,及時成立瞭由區委書記任總指揮,區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總指揮部,下設瞭創評國傢歷史文化名城、創建國傢園林城市、國傢衛生城市、國傢環保模范城市工作四個分指揮部,抽調4名工作人員組建瞭創建工作辦公室。加強區、鄉鎮(街道)兩級文明委工作機構,各鄉鎮、街道全部都建立瞭文明委,並成立瞭創建領導小組,配備瞭專兼職人員和辦公場所;同時各相關部門都成立瞭由“一把手”牽頭的創建領導小組,全區自上而下形成瞭“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文明委組織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的創建工作機制。
二)創新責任機制。根據市委、市政府與我們簽訂的創建目標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