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質量目標責任書
篇一:2014年度基層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2014年度基層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責任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武漢市黃陂區武湖食品藥品監督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湖北省藥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武漢市基層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三項制度》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強本單位藥品的質量管理,保證患者用藥安全,我單位承諾履行以下責任:
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藥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承擔本單位藥品質量安全的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二、嚴格執行有關醫療機構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嚴格執行《武漢市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三項制度》即《藥品采購、儲存和使用管理制度》、《過期失效藥品清理銷毀制度》、《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以做好日常“三項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不合格過期失效)藥品登記表》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登記表》)為核心,加強管理,努力完善和落實采購、儲存和使用各環節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
三、嚴格規范藥品進貨渠道,嚴格遵守進貨質量管理程序,切實保證從合法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采購藥品,不得從無證單位或流動藥販處購藥。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藥品統一配送或定
點采購。
四、購進藥品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認真做好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切實做到票、賬、藥相符,各項記錄和原始票據保存三年備查。
五、嚴格按規定對藥品進行儲存和養護,保證藥品質量。對儲存和陳列的藥品應有相應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防火等措施,保存生物制品和需低溫保存藥品的冰箱內不放置其他物品。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性藥品存放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特殊藥品必須嚴格按規定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