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合作協議書
篇一:工傷賠償醫療協議書
工傷賠償醫療協議書
甲方:福建省惠一建設有限公司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經濟適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為 工人,2012年月 日因在 施工中,不慎XX(本文來自:Www.bdfqY.cOm 千 葉帆文 摘:工傷醫療合作協議書)X受傷,事故發生後,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並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愈,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後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夥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 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