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納稅寄語
篇一:正確認識和處理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正確認識和處理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2005-07-11本網訊
一、稅收計劃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將長期存在
1.稅收計劃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收入是財政收入的主體,各稅種預算是政府預算收入科目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而稅收計劃就是各稅種預算收入在稅收工作中的反映和表現。按照《預算法》及實施細則的要求,稅務機關有責任及時落實和分解預算指標,並通過依法征收努力完成預算。因此,無論從我國的預算管理體制,還是從稅務部門的職責來說,稅收計劃作為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都將是長期存在的。
2.稅收計劃是目前宏觀經濟中的一個重要指標。量入為出是我國政府預算編制中的一條重要原則,稅收計劃作為對下年度稅收收入規模的預測指標,既是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目標的體現,同時又在較大程度上決定著計劃年度各項預算資金的規模和安排,進而對國傢財政政策的實施產生影響。可以說,稅收計劃在發揮財政和稅收桿杠作用方面具有積極的意義,其存在是客觀的,也是必要的。
3.稅收計劃是預測數,是指導性的。按照《預算法》的有關規定,預算的約束力主要體現在對支出預算的控制上,在收入方面,《預算法》強調要依法將應征的預算收入征收入庫,並對收入超預算後產生的預算節餘的使用以及預算短收時應進行的預算調整則作瞭比較詳細的規定,這就表明法律已經承認超預算收入和短預算收入都是可能的,也都是合法的。收入預算隻是一個預測數,是指導性的,預算執行中最重要的是
要堅持依法征稅。
4.產生有稅不收和收“過頭稅”現象的根源不是稅收計劃。其深層次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政府部門對財稅收入的盲目追求和對財稅任務完成情況“一票否決制”等形式的過度考核;二是目前的預算管理體制中缺乏超預算收入順暢結轉至下年度使用的機制。
二、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必須始終堅持




